叶青苔痕(103) 我不生气
这是两天前的事: 那日,我是在家的装束,一件有年头的休闲衫,一条褪了色的肥裤,这条裤子有个特点,口袋奇大奇深,至少可以塞进一个酒瓶,脚上则是一双半年都没擦洗过的皮鞋。在家我就这般模样,松松垮垮的身子骨自在,走在街上,乞丐对我是没兴趣的。 就这么着,我去附近的超市了。一入门,就发觉某个女服务员的眼神有些特别,至于怎样的特别,当时还没研究透。取了东西走到付款处,毛病就来了,那个女服务员跟着就过来,两眼尖锐地盯着我的裤口袋。这下,我明白了,她把我看作了窃贼。真是岂有此理,我的口袋不是瘪瘪的么?接下来的事就有点滑稽,长时间的盯视并不能让她释疑,她就采用了一个古怪的举动:先从我的左边挤过去,用她的身体来体察我口袋内的动静,然后,又从右边挤。我看她实在太吃力,决定帮助她一下,干脆就将两个口袋翻了出来。她脸红了。 回家,把事儿跟妻一说,妻很激动,说是可以告他们去,至少让他们赔礼道歉,甚至还能补偿精神损失费。 但,我并不怎么生气,毕竟还没有享受到搜身的待遇。而且,自己也有错,穿得太烂。我以为自从人类的衣饰有了好坏贵贱之分,便滋生了“衣帽取人”的陋习。这也是很没办法的事,将来会不会改变,我是没把握的。“透过现象看本质”,只有深刻的哲学家才有能力做到。伟大如鲁迅不是也因为穿了双胶鞋而被饭店看门人拒之门外么? 所以,出门访客办事,我是另有几套比较齐整的衣裳的,属于大众名牌那类。虽然,这些衣服裹在身上颇受拘束,很不舒服,但可以免去许多怀疑的眼睛,倒是值得。 我很佩服作家陈村,能够以不修边幅的形象,出现在公众场合。这不是做作,而是风度,是我梦寐以求的高贵风度。 (原载于《安顺晚报》199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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