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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札记(68) 妙于生活
关于创作,曾有一种习惯说法: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文艺作品与生活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难以用一个字来概括。用一个“高”不太确切,也不全面。似乎过分偏重于政治思想,缺少一点艺术特点。往往导致人为地拔高人物,典型化变为理想化。产生误导作用。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字来概括,窃以为,不如用一“妙”字,可能更符合艺术规律一点。在评论文艺作品的用词中常见有“妙”字,诸如:高妙、巧妙、绝妙;妙语、妙品、妙境;妙笔生花、妙不可言、妙趣横生。“妙”字的涵盖量要大于“高”字。 “妙”具有多义性,多样性。文艺作品反映生活,可以写实,也可写意;可以典型化,也可象征化;可哲理化、寓意化,也可幻想化,空灵化;还可朦胧化、荒诞化……各种不同的文艺品种和体裁,有不同的特性。如纯音乐就只能是抽象的,无法做到具体化或典型化。“妙”字以及与其搭配的词汇,也较能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文艺作品。 “妙”就妙在文艺作品能够并且应该超越生活,创造生活,不是模拟生活,不是镜子式的反映生活。所谓“艺术贵真”是指作者的真情、真诚、真切感受,并非指具体生活本身之真实。艺术真实并不等同于生活真实。这在音乐创作上更是如此。 艺术魅力就在“妙”。无妙可言的艺术作品,味同嚼蜡。妙在别开生面,不同凡响;耐人寻味,余音绕梁。妙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给人耳目一新,给人以艺术欣赏的满足。“妙”才足以发挥作者的原创性与个性,也是艺术作品的生命力之所在。“妙”就妙在与众不同,充满作者特有的灵气、才气、智慧、妙想,成为传世之妙品、精品。 (原载于《海运报》2001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