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札记(54) 贵在自知之明
签名销售之风,目前小了些,正在自动退潮,与先前一段时间相比,已不再有呼风唤雨的魔力了。除了少数执迷而热衷外,买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有的心生厌倦,有的采取观望态度。 想当初,颇有人以签名好玩。一听说签名销售,就去凑热闹,不管什么东西,书本或唱片,只要签名者略有这方面那方面一点名气,便来了劲,脑子里想的是签名者这个人,并不顾及销售的“货物”,精品还是次品?掏腰包买了再说。 第一次买张三的,第二次买李四的,第三第四次,不管赵六王五,一一买下去,可是买得多了,钱也化了不少。买下的书,什么“传记”呀,“文集”呀,名堂繁多,倒也令人眼花缭乱。若是质量高的,自然值得一读。若是误中钓饵,吃进借名牟利的劣货,再呼上当,已无法将钱索回了。于是就有不少人发出感叹,表示不满:凭他们那点年纪,那么点工作经验,不过利用工作便利,演出机会,份内该有的“表现”,就真的值得做社会上千千万万群众的榜样,为人借鉴吗? 因此一些购买名“货物”的顾客,渐渐冷淡,失去了兴趣。至于有些性喜关注艺人的所谓“追星族”,因为签不胜签,未免追此失彼。什么天王呀,巨星呀,大星小星,明星淡星,实在疲于奔命,力不从心,只得懈怠下来。 签名销售并非坏事,只因太多太滥,且有缺少风格的东西混杂其间,实在难以招架,从而使人讨厌。诚然,对这种事,不宜一刀切,唤几声“可以休矣”就能了事。其实,值得签的还可以签,其不够格的,最好多照照镜子,无论对人对事,为名为利,贵在自知之明。 (原载于《广州日报》2002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