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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习仲勋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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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2: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lsjj/article_2013120996745.html

高锴:习仲勋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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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勋说:“我的意见是,任何人都应当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不只是人民代表,人民代表才有几个?也不只是在各种会议上,平时说几句不同意见就犯了罪了?”

    穆生秦同志说:“我在高校党委工作多年,学生们思想活跃,敢于提出不同意见。领导上规定一条界线,不能出格,即:不能反党、反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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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勋同志说:“这是一条很难掌握的界线。例如,改革之初,我在广东省工作,建议中央批准设立经济特区。当时就被一些人斥为‘向境外资产阶级投降’。如果对现行政策提一些不同意见,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那还有可能改革吗?”

  穆生秦说:“我听彭真同志说过,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社会主义民主更要听取不同意见,不允许有不同意见就不可能有民主。”

  仲勋说:“那我的想法就更坚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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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10: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习应该继承老习的遗志、遗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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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18: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宋宝安 于 2013-12-10 18: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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