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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全国人大的见闻与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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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2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第11期《炎黄春秋》的首篇文章是一篇访谈录:《高鍇:我在全国人大的见闻与杂感》。高鍇1982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工作,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直到离休。以下是他回答采访的摘录。
人大的最高权力始终没有实现。
事实上,每个国家都存在利益集团,各地区,各民族,各阶级阶层,各党派团体,各种宗教信仰,各种不同职业,都有不同利益。问题在于公开、公正、透明地处理各个不同集团的利益,要达到平衡、平等、和谐,这正是人大开会的目的。
谁当人大代表,实际上大多数是领导选定的,是领导满意的人。……分组讨论,大都是颂扬领导,或是汇报成绩,多数代表是各级官员,下级官员让上级官员知道我干得怎么好。开会一片颂扬,没有辩论。外地不少代表有空就溜,他们要完成本地领导交代的任务,跑项目,跑计委、建委。不能说会上没有提出不同意见,即便提出了,媒体也不报道。于是,每年开会都是“形势大好!”
相对来讲,政协的简报有点看头,人大的简报没有看头。什么叫团结的大会?听不到不同意见的会;什么叫胜利的大会?按原计划圆满开完的会。
现在有人提出:人大必须确保党的主张,通过立法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确保党提出的领导人选在人大会议上通过。还说,人大是党的工具,凡事听从党的指挥。按照这种说法,党委的意见,人大必须确保通过,那么这样的会就是“走过场”,这样的决议就是“橡皮图章”。
几十年不见王光美,她苍老得快认不出了。我趋前向她问候,说些慰问的话:“少奇同志的冤案平反了,我们永远怀念他。”王光美严峻地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不!少奇同志还没有得到彻底平反,他是被陷害死的。”
有人说,我国人大和西方议会必须划清界限,根本性质不同。有人说,人大不是议会。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各国议会有一院制,也有两院制,我国人大是议会的一种形式。我国人大代表团和各国议会互相访问,参加了国际“议会同盟”,委员长去年就出国参加了“世界议长会议”,这都说明我国人大是议会,名称不同而已。所谓议会就是代议制,由少数人代表各阶层人民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议会起源于英国,历经七百多年的演变,证明是代表民意的好方法,各国竞相仿效。现在世界各国几乎都建立有议会,当然,有的是真民主,有的是假民主。但是不可否认,西方各国议会在限制、监督权力方面确实起到了作用。……毛泽东说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的。……还有言论自由、舆论监督。西方议会有历经数百年的运行经验,这么大的优越性,我国人大应当学习和借鉴他们好的检验。
建国初期,我党力量还较小,党员代表占少数时,人大开会决定政府方针是按照世界各国通例办的,即党员代表统一按照本党的决定和指示投票,违反本党指示就得退党。但我国现在的情况和外国比较和建国初期比较,大不相同了。全国现有8000多万共产党员,在全国人大代表3000人中,中共党员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如果党员代表都按照党的指示投票,也就不要开会了。会前早就定局,每年花几千万元经费开会只是装样子,走过场,干脆开党代会通过决定国家大事,人大根本不需要,是个多余的组织。
应当恢复实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三三制”,即中共代表限制为三分之一、进步人士和各界非党成员各占三分之一。
中共党员代表各自代表选区人民利益,反映选区人民的要求,汇合起来就是全国人民的意志。每个代表都有独立判断和自主投票权。党中央可以组织党员代表研究讨论,但不统一决定他们如何投票。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人民代表有权组织讨论,可以串连研究,可以自主决定投票。
现在人大开会是一年一次,是个喜庆的节日,媒体套红,红旗招展,代表打扮的花花绿绿,那是喜庆,是光荣,是走过场。到会上就是让代表们听报告,学习领导讲话,表态。没有大会讨论,只有按省分组讨论,分省讨论也是几十人、上百人的大会,坐在中间重要位置的是省委书记、省长。代表的百分之七八十也都是官员。县、市长发言了,很高兴,可以跟省长见面了,有的是奉承领导,有的是宣扬本县、本市的政绩,有的是讲点鸡毛蒜皮的事。都有稿子,毫无味道。
艾青说,我是犯过很多错误的人,认识不清楚,政治水平低,党让我做人大常委会委员,是党的安排,是给我很高的荣誉,我要认真的学习,认真听大家发言提高自己。
“四人帮”刚粉碎时,有一股励精图治的风气。那时还崇尚朴素,政协委员全部安排住各大宾馆,而人大代表全部住各机关招待所,吃饭也在招待所了。有一次我去看望辽宁省的人大代表团副团长钱令希,一间屋子三四个床,几位省领导一间大屋子。直到1989年以前基本都是这种风气。现在这种风气变了。
我想明确民主党派的性质。我国目前的民主党派是“在野党”吗?不是。因为有不少党派领导人被安排为国家领导人。那么,能否叫“执政党”呢?不能。因为各民主党派只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近几年,有的民主党派人士被委任为国务院某部部长,但实权还是在中共党组手里,虽能发挥重要作用,但不能决策执政。叫“少数党”行不行呢?也不行,因为西方议会政治中的所谓多数党、少数党,就是反映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关系。既非“在野”,就不能叫“少数党”。理论上讲,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对党的方针政策可以提出不同意见,所谓不同意见,就是反对意见。那么,能否叫“反对党”呢?更不能,因为各民主党派是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那么,能把各民主党派说成是我党的“兄弟党”吗?也不能那样说,因为我党同各民主党派在法律上虽是平等的,但在政治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并不是平等兄弟党的关系。因此,比较恰当的提法还是:“友党”。这个提法对内外影响都比较好。
各民主党派没有自己的政纲,严格地讲不是现代意义的政党。
世界各国议会控制政府,主要靠财政,而我们现在人大开会不讨论预决算。非洲一些国家欠我们的1000多亿元,一句话免了,人大批准了吗?对国外的援助数量大的,应该通过人大审议批准。我们对外援助中浪费太多了,从老百姓节衣缩食中把大量资金支援外国,最后落得人家痛骂和反对的事情还少吗?
计划不讨论,鸡毛蒜皮的事提不少。人民想谈的事不谈,最明显两个事情,一,“三公”消费提了多少年了,人大就是没安排讨论;其实“三公”消费经人大讨论是完全可以解决的。现在副部长以上退了休还给专车,请问是什么文件规定副部长以上给专车?包括部长因私用车都不对。而且在退了以后,绝大多数不是自己用车,是老婆儿女们在用。那天我在八一小学门口见到一个给小孩送饭的,是爷爷的车,据司机说,他爷爷走不动路了,根本不用车,是专送小孙子的。早晚接送,中午送饭送水,这是谁规定的?
财产透明,阳光法案,这才是民意呢。按说人大是有权做出决议的。但主席团就是安排不上去。一些人就是怕阳光,怕透明。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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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09: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叫“说也说不清楚,糊里又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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