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韵痕(184) 和县访陋室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刘禹锡这篇脍炙人口的《陋室铭》,使陋室蜚声遐尔,名传至今。我慕名前往安徽和县城里的陋室观瞻,印象最深的是陋室不陋。 陋室是唐代诗人刘禹锡谪任和州刺史(公元824年)时的住所,并撰81字的《陋室铭》,由其好友柳公权书碑。时易千秋,兵燹久废,室碑无存。现存陋室为清乾隆年间知州宋思仁重建。1986年由地方政府拨款修葺,批准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0年,又以陋室为依托,兴建陋室公园。 陋室坐落和县城,依山傍水,为3幢9间呈品状,分主室和偏室。主室凸形,坐北朝南,双扇格门,砖砌壁,板铺地,瓦盖脊,斗拱飞檐。偏屋粉墙黛瓦,内容稍简,具体入微。主偏室之间,有一以石铺地的院落;室院外,垒石为垣;院前,以紫条石铺阶长达数十米。室北,形似卧龙之东西向小山,绿茵遍地,古树成荫,松竹扶疏,翠色扑人。整体布局典雅庄重,古朴生辉。 《陋室铭》首句中所提的“仙人”、“龙池”环绕于陋室西北隅。今日和县人在龙池中塑了9只鹭鹜,还有水底喷泉等,游船荡漾而上,古朴中不乏现代气息。“仙人”山上有亭翼然,登亭俯视构筑井然的陋室,不由令人发这样的感慨:如此美景佳室,何陋之有? (原载于《福建环境报》199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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