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农场场史馆资料及文物征集办法 为更好地继承革命传统,生动、直观的再现老一辈创业和农场发展历程,达到弘扬“北大荒”精神,教育下一代的目的。党委决定今年建立名山农场场史馆。为真实、全面地展示农场发展创业史,广泛征集农场建场、发展过程有纪念意义的资料和文物,特制订本办法: 一、征集的范围 1、垦荒创业阶段,即1955年——1959年。 征集对象——佳木斯垦荒队、佳木斯青年志愿垦荒队、山东垦荒队、远征垦荒队、山东支边青年垦荒队、山东移民、政府统分的科技人员等。 2、复转官兵建垦时期,即1958年——1966年。 征集对象——1958年中国人民志愿军复转官兵、1966年沈阳军区复转官兵、其它地区转来的复转官兵。 3、“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建设边疆时期,即1966年---1970年。 征集对象——北京知识青年、哈尔滨知识青年、上海知识青年、天津知识青年、温洲知识青年(含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4、发展成果和荣誉部分,即建场以来。 征集对象——所有参加过农场建设的人员,建设者的后代(含所有在名山农场战斗过的,现在其它省市和已退休离休的人员)。 二、征集的类别及名称 1、图片类: (1)具有时代特征的生产、生活照。 (2)具有时代特征的经历背景照。 (3)有纪念意义的集体合影。 (4)有时代意义的实物、景物照。 (5)领导慰问及指导现场照。 (6)发展成果类照片。 (7)其它展现农场风貌照片。 (8)省级以上先进人物照片。 (9)曾在名山农场学习和工作过的、现在外地工作的优秀人才照片。 (10)各历史阶段农场主要领导照片。 2、文物类: (1)创业时期的生产、生活工具。如:锹、镐、锄、犁、镰刀、斧子、锯、锤子、扳子、桌子、凳子、帽子、梳子、钳子、箱子、车子、鞭子、老笔记本、老钢笔、手闷子、包、锅、勺、壶、顶针、锥子、针线盒等。 (2)转业官兵的部队生涯物件。如:军衣、军帽、军鞋、军包、军用壶、军被、军褥、军毯、军裤、军手套、子弹壳、子弹夹、子弹袋、绑腿、背包带、纪念章、奖章、勋功章、证书、日记本、牙缸、肩章、帽徽及战争年代的其它纪念物件等。 (3)“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有纪念意义的物件。如:毛主席纪念章、袖章、书包、纪念缸子、毕业证、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用过的道具,化妆品、旧衣物、当时用过的乐器件、教师用过的板擦、教学工具、饭盒及小器皿、布票、粮票、油票、饭票,女知青用过的梳子、头巾等。 三、资料类: 各时期剪集的报纸和公文类原稿,发言稿、决心书、工作日志、各类批示、批件、撰写稿件及发表文章的手稿、当时原始务工的记录等。 四、资料、文物征集履行的手续和征集过程中的相关说明。 1、农场内史馆资料、文物征集(略)。 2、农场外史馆资料、文物征集: (1)垦荒和复转官兵部分资料和实物征集,采取分别邮寄的方式,图片资料也可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送,农场将对赠送的资料和实物提供人,出据接收证明,对采用的资料及实物场党委将予提供人颁发纪念证书,对未能采用的资料农场将如数寄回。该项邮寄费均由农场承担。(对展出的资料及实物将注名出处和赠送人姓名。) (2)“下乡”知青史馆(展区)资料和实物征集均采取地区收集的方式,按照“十二团纪念赴北大荒40周年编辑人员通讯联络名单”第一人为地区收集组织人,即:北京——窦忠强,上海——葛长根,哈市——孙刚元,天津——吴淑英,温洲——沈惠钟。待资料和实物收集完,统一把关筛选、邮寄,对资料和实物提供人的回赠事宜,均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对收集组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农场承担,对参与场史馆组织建设人员将撰入史馆文字中。 3、资料及实物收集时间:2008年5月28日——7月1日。 名山农场场史馆筹建领导小组 200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