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齐 2013-09-20
1976年8月,我在《辽宁日报》发表了一篇稿子。这件事比较特殊,我终生难忘。 我那时在沈阳一家大工厂搞宣传,在省市报刊发稿已是常事。但这一篇不同,这一篇不叫报道,叫杂文,署名也不是工厂报道组,而是我的真名。
杂文的题目挺激烈,叫《革命造反永不停》。这也不出奇,这是著名的《红卫兵战歌》里的一句歌词,1966年,千百万青少年唱着这首歌,在中国翻江倒海,大打出手。我写这篇杂文,就是为了纪念红卫兵诞生十周年。
但是,吊诡的是,我从来没有当过红卫兵。而且,还被红卫兵打过,不是一般的打,是比较“正式”的打。作为初一学生,因为父亲问题,我被学校红卫兵“刑讯”,棍棒弹簧鞭,拳脚皮带,审讯员记录员,拍桌子勒脖子,统统亲身领教。
想不到,十年以后,鬼使神差,挨打的居然调过头来,歌颂打人的,这还不算,还希望打人团体的行为继续下去,“永不停”,真是匪夷所思,荒诞至极。然而,这事还真就发生了,白纸黑字,登在报上。
这是约稿。报社来电话,那什么,你能写一篇吗?那时写稿不给稿酬,但能在报上露脸,对一个青年业余作者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严格讲,我不适合写此类文章,但当时我并不这样认为。当然,我也不认为,红卫兵应该打我,想想看,那些戴红胳膊箍的野蛮男女,是何等的血腥、残暴!问题是,区区一个中学的红卫兵,能代表被最高当局肯定的红卫兵整体吗?我写稿的地点——工厂办公室,与当年我挨打的地点,物理距离很近,不过几公里,观念距离却很远,远到几乎不相干的地步。我昏昏沉沉,懵懵懂懂,并不觉得,我对红卫兵的赞美,与我被红卫兵的毒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媒体日夜宣传的革命和路线,主流和全局,将我绕进了意识形态的牢笼,我被洗脑,被催眠,以至连亲身经历的事实都认不清了,连基本的常识都搞不懂了。
这篇稿子见报不到一个月,毛泽东去世;不到两个月,“四人帮”被捕;随后,“文革”和红卫兵运动被官方正式否定。
现在看,这篇稿子不但观点站不住,文笔也很差,差到我都不好意思说,它是杂文。但是,它在我的杂文写作生涯中,却占据了一个重要位置,它不断提醒说,我曾经有过一段愚蠢的经历: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被虎咬死了还帮虎害人。
三十多年过去,我又写了一些杂文,这些后写的杂文,多多少少,都从先前这篇稿子身上得过益处,以它为诫,多加小心,别再让人忽悠,也别忽悠别人。
我常常想起这篇旧稿,想起与它关联的那首“战歌”。有时脑子呼啦一下,甚至会传出那个久违的怪异旋律:我们是,毛主席的,红卫兵——都迷瘦,拉了馊米,来兜售……前段一些地方大唱红歌,有人会不会把它也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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