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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抗抗--荒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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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8: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荒友们
张抗抗


    我曾记述了在那个年代里,被极“左”思潮毒害较深的一些知青干部。希望以此检审自己的心理渊源,并警醒世人。
  但并非知青干部都是如此无知无德无情的。
  我遇见过许多正直而可爱的人,至今难以忘记他(她)们。
  二分场一连连长周剑起,鹤岗老高三知青,人高马大,像座黑铁塔。他看上去挺严肃,却心地善良;他不善言辞,却喜欢思索,身上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凝聚力,南方北方的知青们,对他都很服气。他干活从不惜力,最苦最累的地方都是他亲自带队。要说“以身作则”的基层干部,他是我一生中曾亲眼见到的“典型人物”。有一年冬季脱谷,要赶在上大冻之前完成任务,他连续七天七夜没睡一个囫囵觉,一直在场院里带领大家顶着干;他沉稳务实,从不搞那些溜尖耍滑、虚张声势的假动作,遇到“阶级斗争新动向”,不得不出头露面时,对人也总是手下留情。我不是他那个连队的知青,不归他管,只是在有目共睹的口口相传中,听说他种种为人处世的原则和态度,发现他与那些名利之徒,确实有根本的区别。他的吃苦耐劳和朴实谦虚,源自他天生的良好资质,是他品性中固有的本色,而并不是为了出人头地,专门做给别人看的;他干得比别人出色,是因为他具有出色的能力。
  由于我见过了同代人中,可以有这样踏实苦干的人,所以,我无法相信所谓的“优秀知青”那些整人告密、溜须拍马、趋炎附势的行径,都是被“时代”所迫不得已而为;更无法相信,文革时期,人人都应该或者必须变成魔鬼的;那些变成魔鬼的人,还是因为心里的鬼气原本就太重了些。
  一九七五年左右,周剑起担任鹤立河农场的副场长,主管农业生产。他一直满怀改变农场面貌的激情与理想,打算留在农场干下去,把生产搞上去。我在一九七六年回到农场,在场部宣传科工作的那一年中,他同我简单交谈过几次,说起自己的一些想法。如果不是因为发生了后来的事情,我相信他是会坚持“扎根农场干一辈子革命”的。但后来我听说他在关于国有农场发展的具体思路上,和上级管理局的领导发生了一些分歧,他的情绪一度有些低落。知青大返城开始,人都快走完了,到一九七九年年底,他才不得不最后下决心办回鹤岗去;临走前,还被免去了副场长之职。听说他回城后,安排在鹤岗矿务局农业处主管农工商联合企业,相当于副处级的级别。对于当年曾经率领千军万马、叱咤风云的他来说,这个工作显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安排,可他仍然像在农场时那么拼命工作。但因他当年组织“大会战”扛麻袋时,落下腰椎间盘突出的顽疾,回城后身体已是每况愈下。
  我离开农场后的几十年中,始终惦念着他。想起他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悲壮之感。一直到二十五年后的二〇〇二年夏天,我才有机会回农垦去“探亲”。那时,任职于浙江省粮食贸易公司总经理的原杭州知青颜世棣,出于当年对北大荒的感情,与农垦合作开发东北大米,已在宝泉岭镇开了一家米厂,收购加工销售“食为先-北珍”牌大米,销往江浙各地。颜世棣诚意聘请当年的老领导和老战友周剑起,出任这家米厂的经理。剑起一听说回农垦侍弄粮食,立马激情澎湃,毫不犹豫地离职离家,匆匆奔赴宝泉岭,在垦区重起炉灶,准备大干一场。
  这也许是真正的黑土地缘分——在分别了三十五年之后,我见到剑起兄,竟然还是在“农垦”的地盘上。
  他出现在会议室门口的那一瞬间,我几乎认不出他眼前这位微微佝偻着身子的黑脸大叔,腰疾使得他无法完全直立,他几乎是弓着腰朝我走来。当年留在我记忆中那个强壮、豪爽、刚毅的东北汉子呢?只有他那双充满善意的眼睛和憨厚的微笑,让我依稀辨别出旧日的影子。我迎上去,拥抱他,他的手掌温暖而厚实。那个时刻,几十年存积的苦难、酸涩和委屈,一齐在心里翻涌,泪水忽地盈满了我的眼眶……
  他把自己的青春和健康,都献给了北大荒。

  然而,被“摧残”和损毁的,除了身体,还有理想。理想本身是应该没有错的,那么,是什么错了呢?我不敢向剑起追问他一生奋斗的价值,若是他最后的一点信念也被摧毁,那么还会剩下什么?

  一九七三年我在八分场的时候,认识一位马倌,他养的马,一匹匹都毛色锃亮、油光水滑的。有一次,我们收工回来的路上,看见大群马在草甸子上自由自在地吃草,那瘦瘦的马倌就坐在树下,用小刀削着一根棍。大约三十多岁,不像是“二劳改”。
  我们走过去,嘻嘻哈哈地对他说:“把你的马给我们骑骑吧!
  他竟连头也不抬。

  我又说:“就一小会儿,我们不会把你的马骑坏的……”
  他闷着头哼哼说:“你们还能把马骑坏了?我是怕马把你们给‘骑’坏了。

  他抬起头,狡黠地笑了,露出一排黄黄的牙齿。然后,站了起来,对着远处的另一个马倌喊了一声,意思好像是让他把那匹白马牵过来。

  “你们骑他那匹马吧,那匹白马老实。”他对我们解释说,“不是我舍不得让你们骑我的马,我的马‘贼认生’,厉害着呢,要是摔了你们,可不好办……”
  那白马牵了过来,我们一个个地轮流骑了一遍。可惜那白马老实得有点过分,任你怎么勒紧缰绳,它就是慢悠悠地迈着方步,慢慢吞吞溜溜达达,根本就不会奔跑,弄得我们大为扫兴。他嘿嘿地笑着说:“这马练的是满人的官步。

  我发现这个马倌心眼不错,就记下了他。每次经过那片草甸子,都会同他打个招呼。后来收到杭州家里的信,说是一个亲戚病了,需要母马分娩时的胎盘做药。我跑去问他有没有这种东西?他说:“开春时等母马下小马驹子的时候,留心收下就是了。不过,那玩意儿得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后才能邮寄。

  我说:“拜托你啦,如果马号有马下驹子,一定别忘了帮我这个忙啊。

  他嗯嗯地应着,像是没往心里去。

  那年秋天我就调到场部宣传队去了,第二年春天回了杭州。我在杭州、上海写《分界线》,直到一九七六年六月才回到农场。我被留在场部宣传科工作,又过了些日子,才有机会回八分场去取东西。到了八分场,我忽然想起了母马胎盘的事,就跑到马号去找那个马倌。
  他正在喂马,看见我,淡淡地问道:“那胎衣你还要不要啦?
  我惊喜地说:“要啊要啊,你不会蒙我吧?真给我留啦?

  距我向他开口要胎盘,已经过去了三年多,我真不敢相信他还记得此事!他当即骑自行车出去,从家里拿来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里头的东西像牛皮纸一样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他小心地打开包裹,我看见了一团淡黄色的干爽的马胞衣,在他粗糙的手掌下一点点展开,然后骄傲地呈现在我面前。我的喉咙热辣辣的,一句感谢的话都说不出来。

  我收下了他精心保存了三年多的这份东西,却没有一点礼物作为回赠。至今想起来,心里还觉得不安。
  就在那会儿,我看见他的十个手指,都是红肿而弯曲的;他行走的样子有些蹒跚,全身的关节好像都不太灵便。我惊讶地问他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病?他苦笑着说:“类风湿,老毛病了……”
  那一次我答应,一定要帮他去打听一下城里的大医院,哪儿能治类风湿病。回到总场,把那个母马的胎盘寄走以后,我确实是往杭州和上海写过一些信,希望能找到治疗类风湿的特效良药。但所有的回信都说类风湿是一种顽症,目前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手段……又过了一些日子,我就把这事儿渐渐地淡忘了,由于没有结果,我连一个口信也没有捎给他。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但是后来的一些年间,只要我看见或听见“类风湿”三个字,就会想起他——那个我连名字都没有记住的马倌。我真希望他的病已经痊愈,晴朗的夏日,他会悠闲地哼着小曲儿,与他的马群一起在草甸子上溜达……
  舒蕙兰,鹤岗知青,比我小几岁。小个儿,结实精干,圆脸上总是笑眯眯的。我在八分场时,她和我同在科研班干活,她对人特别好,热心肠,任何时候总挑重活儿干,好像永远也不知道累,什么时候都快快乐乐的。
  那年秋收,科研班也去大田连队帮着收大豆。我下乡多年,还是第一次收割大豆,早听说割大豆最累人,却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苦百倍:豆秸“贼”硬,镰刀必须是极其锋利的,还得会使巧劲,一镰下去,劲儿用得恰到好处,豆秸顺势折断倒下;否则,割不了多远,那镰刀就磨钝了,不是割大豆,而是砍柴火了……
  我哪会割大豆呀!一下两下三下,那大豆秸死活就是割不下来,握镰刀的右手,不多一会儿就磨出了血泡;抓豆秸的左手,全被干叶干枝划破了;大豆矮,腰得弯得好低,弯下去就直不起来了,只好蹲着割,一步一步地挪移;眼前那几条垄的大豆,一眼望不到头,才开不久,我就被人们远远地甩在后头了
……
  铲豆子抱垄,割豆子也抱垄。这一抱垄我的劣势就全暴露出来了。然而,割不完这几垄豆子,就别想收工回家
……
  心里好着急啊!干脆,扔了镰刀就用双手拔吧。没有人听说过拔大豆吧?我就拔过,拔得鞋里全是土,掌心都是血;拔得人差点都要趴在地里了,还是赶不上趟。

  舒蕙兰的笑声忽然从我头顶响起来。她说:“你吗呢?没见过这么割大豆的,贫下中农要是看见了,还不笑话死你!
  说着就弯下腰,在我前头接过垄,刷刷地开镰割了起来。

  你看看人家,人家也是下乡知青,可那活儿的,利利索索、干干净净,就像舞蹈艺术表演,那么轻松自如、游刃有余。她手里的镰刀飞舞,身后割倒的豆秸在垄台上排得整整齐齐,连个豆粒儿都不带蹦出来的——我傻看着舒蕙兰,又是羡慕又是惊讶,只能为自己的笨无能羞愧……
  快到地头时,舒蕙兰后背的衣服都湿透了,她的脸蛋通红,气喘吁吁,手里的镰刀也开始打晃了。等着割完最后一丛豆子,她累得一屁股就坐在了垄台上。

  那年秋收,我的大豆地,差不多有一半是舒蕙兰帮我割下的。我除了说声谢谢,还能怎么感谢她呢?我从未问过她,为什么要这样拼着命帮我?自己的活干完了再帮别人,可得消耗几倍的力气。但她好像连想都没想过这些,只是看不过去,看着着急,只是想把豆地快些割完……那是一种同情和爱的本能!当我在困境中承受过这种友爱,我从此无法不相信世上有大善之人!
  一九八二年初春,我在离开农场五年以后,重新回鹤立河探访时,曾到八分场去看望过舒蕙兰。那时她已同一位姓高的鹤岗知青结婚,在八分场安了一个小小的家,有了一个可爱的男孩。她告诉我,她不想返城回鹤岗去,农场的日子过得也挺充实——“在哪儿过不是过呢?就看你自个儿咋过了。”看样子她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
  听说她是因为爱上了小高后,小高不肯走,她才留下来的。小高原是一个知青连长,实干苦干,在全场都小有名气。她和他都没有在扎根信上签过名,但却终于在农场“扎”了“根”;我想,那是因为有了爱的土壤。
  算起来,舒蕙兰的儿子也该上大学了,不知后来这些年她最终是留在农场,还是回到了鹤岗。但我想她无论在哪里,都会生活得快乐幸福。
  幸福无法比较,幸福有时很简单。幸福其实同他人无关,只取决于自己对幸福的感知。
  李亚芬是宁波知青,个子同我差不多高,大块头,圆墩墩胖乎乎的,嗓门大,力气大,伸手同其他女生掰腕子,总是她赢。她的脸色永远红润健康,走起路来咚咚响。她有个妹妹叫李亚男,也在八分场,长得文静秀气,说一口“嗲嗲”的上海话,细声细气,同她一点不像。她妹妹是上海人,她怎么是宁波人?大家都纳闷。相处时间长了,她告诉我说,她的父母确实都在上海,但从小把她送到宁波的外婆家长大,所以,就和她妹妹不一样了。
  亚芬与我投缘,我刚调到八分场,人还在牛车上,她就跑过来接行李,把我领到了宿舍,让我睡在她的铺位旁边,同她做伴。亚芬干活是一把好手,特能吃苦,也不怕脏,不知从哪儿弄来一顶医生用的白布帽子,整天戴着,地里屋里的灰沙都不躲避;亚芬实在,没那些上海人的小算盘,说话直来直去,高兴了就哈哈大笑,生气了就骂人,活得很是轻松自在。没过几天,我就喜欢上了亚芬,整天跟着她,她指点我怎么干,我就怎么干,准保不会有错。到了农闲放假,我要拆洗被子,亚芬说什么也不让我动手。她说你看你那么瘦,哪里像个干活的人?我来帮你洗,一会儿就洗好了。她不由分说就去挑水烧锅,七手八脚就把被单泡在盆里,两只粗壮的胳膊有劲儿地在搓衣板上搓揉,真的是一会儿工夫就把被单洗干净了,麻利得“一塌糊涂”。其实,亚芬的妹妹也需要她照料,里里外外的生活琐事,处处呵护着,都替亚男打点了。我说:“我比你大,你别把我当亚男一样老管着。”她嘿嘿一笑,说:“我就只会当姐姐,是操心的命,再多一个妹妹,横竖一样的。
  那时我已经开始学习写作,一有空就趴在炕上看书写字,没时间陪亚芬闲聊。起初她很不习惯,有事没事老想同我说话,我故意不理。过了几天,她也开始拿我的书看,一会儿问我这个,一会儿问我那个。我只好放下手里的事,耐心地给她讲解。

  亚芬人很聪明,却不知为什么,总是搞不清“蜜蜂”和“蜂蜜”的区别,她会说:“哎,你晓得吧,水库那边有人在养蜂蜜呢,下次我去给你搞点蜜蜂来吃好不好?”我“扑哧”笑出声来,告诉她“蜜蜂”和“蜂蜜”恰好应当倒过来使用。她恍然大悟,笑得在炕上打滚,缠着我再仔细讲一遍“蜜蜂”和“蜂蜜”的区别。我问她懂了没有,她说懂了;记住没有?记住了。可是下回一说到“蜜蜂”,又变成了“蜂蜜”,算是没治!再纠正,还是一个颠三倒四,蜜蜂、蜂蜜越发纠缠不清了,只好拉倒。
  有一天,亚芬兴致突发,让我教她识简谱。她说:“如果学会了简谱,就可以自己看着歌本儿学唱歌了。”我拿了一首歌谱开始教她,一边在炕沿上打着拍子,再教她自己打拍子掌握节奏。那几天亚芬一有空儿就开始拍打炕沿,拍得手掌通红,炕上一片尘土飞扬;宿舍里满耳朵都是亚芬的歌声,女生们却逃得一个不剩。如此持续了几日,有一天晚上,亚芬一句歌词憋在喉咙里,满头大汗地扑倒在炕上,甩了手里的歌本儿,伤心地对我说:“不唱了,不唱了,这比干活累多了!
  亚芬下乡前,只上到初一,读书不多,但她心里是喜欢学习的。自己学得艰难,就索性把她对知识与文化的景仰,都转嫁到我和她妹妹身上。那年推荐工农兵学员,亚芬全力以赴操持她妹妹入学的事情,攻克了一道道难关,真的把亚男推荐回上海一所大学去了。等亚男走了以后,剩下亚芬一个人,顿感失落,只好把原先给亚男当姐姐的心思,全部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

  那时候白天得干活,我全靠晚上那么一点业余时间来看书写字。宿舍里那个微弱的灯泡,恰好悬在我的头顶,我每天都比别人睡得晚,亮着灯看书,自然也就影响别的女生休息。旁边的女生有意见,气呼呼地爬起来,狠狠拉灯绳,把灯灭了。亚芬躺在我旁边,明明已经睡着了,黑暗中竟突然惊醒,一步跳起来,拽着灯绳把灯重新打开。那个女生很生气,说她多管闲事。亚芬只穿着内衣内裤,爬出被窝,就站在炕上同人家争吵。她理直气壮地说:“公家的电灯是公用的,电费不是你掏,你凭啥关灯?你要是点着灯睡不着,就回家去好了。下乡那么多年,连睡个觉都这么娇气,再教育都白浪费了……”
  说得那女生哑口无言,一把掀过被子蒙住了头
……
  亚芬维护我,几乎毫无原则。但我自知没理,第二天去买来蜡烛,熄灯后,自己点着蜡烛看书。亚芬为此愤然,再不同那个女生说话,可谓爱憎分明。

  其实,亚芬的人缘不错,分场的职工家属,都夸她心眼好能吃苦,亚芬亚芬的总挂在嘴上。一次,亚芬诡秘地对我说:“今天晚上,我们到唐姨家去吃油豆角,她让我把你带上。”那天唐姨专为亚芬炖了一大锅自家种的油豆角,碧绿喷香,糯米粽子一样。我足足吃了一大碗,撑得肚子都胀了,还想吃。如今想起来,这算是我在农场八年中,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之一了。
  那年深秋,宿舍里的炕洞边上砌了炉膛,烧煤取暖,屋子里很暖和。到了晚上,我在灯下看书,亚芬就坐在一边织毛衣钩花边什么的,一边在烧红的炉盖上,烤生土豆片,或是切成薄片的大饼子和窝头。很快屋子里就飘散着一股烤窝头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亚芬总是把烤好的大饼子薄片,悄悄地放在我的能够着的地方,我看着书,用手抓着那薄片填进嘴里,又香又甜,刚出炉的窝头片那种滋味,比饼干和椒盐桃片还要好吃。许多年中,我无数次地回想起那个夜晚的情形,回想起连队宿舍昏暗的灯光下,亚芬被炉火烤得红润发亮的面孔。我意识到,那样温馨的夜晚,在我的一生中也许都不会再有了。亚芬对我的好,只是因为她想对我好;是那种不求回报,没有任何功利意图的好。也许仅仅混杂着一点点对文化和知识的渴求和向往。那种青春的友谊,情感的依傍,孤独中的慰藉,彼此无私无求的信任……是那样纯洁真诚。在后来的岁月里,只能温习而不可重现!于是,我心里充满了忧伤的感动,眼睛忽地酸涩了……
  有一段时间,亚芬常常被派去打夜班拉砖,第二天白天,便常常向我提起那个开“热特”的司机杨胖。杨胖是东北人,家在笔架山农场,为人有些傲慢粗鲁,我们都对他敬而远之。但亚芬总是说他的好话,说大家对杨胖有误解,这人其实厚道,心眼儿好,正在发展她入团。有人传闲话,说亚芬对杨胖有意思,我压根不相信,南方知青一般是不愿同东北知青搞对象的,这一点,聪明的亚芬应该能把握自己。我没往心里去,连问都没问过她。过了一段时间,我被调到场部文艺宣传队去了。那一冬天我都没见到亚芬。

  等我两年后从上海回到农场,听说亚芬已经病退回宁波去了。奇怪的是,当年年底,亚芬竟然又从宁波回到农场,和杨胖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她独自一人回了宁波庄桥。到了一九七七年年底,再一次回到农场,生了一个女儿,在农场住了整整一年。那时我已去了哈尔滨上学,亚芬写信让我给她的女儿起名,我说就叫“杨澍”吧。杨树得水易长,何况李亚芬的名字中有木和草,也算象征生命得水之意。亚芬后来给我的信中,就一口一个杨澍如何如何。到了一九八〇年,亚芬把杨胖的户口也办回宁波,一家三口人在庄桥生活。亚芬在一家电器元件厂上班,杨胖在一家工厂当驾驶员。亚芬爱上了杨胖,就一直爱了下去,还把他带回了老家。一家三口在庄桥过着平静的生活。
  到了一九八一年春,我正在杭州探亲,亚芬写信给我,说她马上要到杭州来看我。我当然高兴,也真想见到亚芬。但不巧我随后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北京去开会,算算日期,实在是无法等到亚芬来杭州了。我给她写了一封信道歉,相约下次再见。
  此后,亚芬再也没有找过我,我也没有亚芬的地址。我和亚芬断了联系,想必亚芬一定在心里怨恨我的无情无义。
  十七八年过去了,我一路急匆匆地朝前走去,一路上丢失了许多珍藏。
  但我始终想念亚芬,我无法偿还她曾经给过我的那么多友爱。
  写亚芬的这一节短文,曾以《知青女友》为题,一九九七年发表于《中国妇女报》。不久后,我收到了报社转来亚芬的信,她说有同事看到了我这篇文章,一看就知道她肯定就是我写的这个亚芬。此后我们恢复了联络,得知她后来又生育了一个男孩,也已经长大成人。她似乎具有良好的商业悟性,回到宁波后,近年来专做电器配件销售,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业务经理,从知青到经商的身份转换,完成得十分顺理成章。二四〇〇年,杨胖突然因车祸罹难,亚芬悲痛欲绝,我劝她出来散心,那年秋天亚芬带女儿来北京旅游,我接她到家里做客叙谈。亚芬一见到我便号啕大哭不止。二〇〇五年年初,我去宁波开会,再次相聚,亚芬已经从悲痛中逐渐走出来,重新积极拓展业务,孤独而充实地生活。那是一个乐观开朗、真诚朴实的亚芬,我能依稀辨认出她三十多年前的影子,却又是一个在宁波商海沉浮锤炼得更为坚韧精明的亚芬,我发现这个年逾五十岁的新亚芬,变得越来越有魅力了。
  北大荒的日子,苦难由于青春而变得欢乐;欢乐由于友爱而得以保存。若干年后,苦难渐渐地被遗忘,而刻骨铭心的却是那些丝丝缕缕的快乐,就像荒凉的河滩上,埋没或闪烁在泥土中的粒粒金砂……


  本文选自《问问自己》,张抗抗/著,时代文艺出版社,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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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3: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见识,我知道有鹤立林业局,原来还有鹤立农场啊!
土豆教授为《名山家园》的付出,一寸丹心日月可鉴,感恩老师的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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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13: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下的是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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