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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巷留痕(131) 书 桌
九十年代初,我与一些报刊老先生成了“忘年交”。靠笔谋生的人,自然离不开书桌。到过几位老先生的书房,我注意的不是书橱,而是书桌。 这些书桌十有八九是陈旧的,而且墨渍斑驳。书桌上的东西似乎有些杂乱,但在我眼里这些却是真正的书桌。我文学路上的恩师是一位傅姓老先生,在他家见到的书桌,也是如此。书桌上自然有书,可书桌的四周竟有三面堆着书。那张书桌,犹如淹没在书海里的半岛。 老先生原是部队作家,出版社资深望重的高级编辑,曾编辑《王杰》、主编《艺术世界》,也是我所在报社的顾问。也许是喜欢我的勤奋好学,老先生欣然收我为他的关门弟子,并亲自编审我的文集,推荐我加入“作协”。某杂志上刊登了一幅老先生伏案笔书的照片。在照片中的书桌上,整齐地堆叠着一摞他几十年间的著述,而往常摆放的旧收音机、芭蕉扇、药罐之类“有碍观瞻”的东西,都挪到了别处。这可能是摄影记者出于艺术上的考虑,意在突出人物形象的文化氛围。 后来见到老先生时,他却抱怨道:“那天整理了一下书桌,结果反而乱了套,一连好几天,一本唾手可得的资料却要东找西寻,费去了不少时间。”原来他那张书桌上,平时仅留下一方能搁下稿纸的天地,其余的地方,全是打开的一本本书和一沓沓文稿…… 我的书桌,和老先生们自是不同,它实际上是我家那口子的缝纫机。缝纫时抬起机头,平时放下机头,搁上盖板,便成了简易书桌。我们一家三口搬进那间单位分配的12平方米的小屋后,整整十年了。10年里,我就一直与这张“书桌”为伴。可以说,这桌上的灯光,比室外的阳光给了我更多的温暖。 女儿上小学后,自然成了书桌的第一主人,我也只是它的第二主人。要是遇上女儿复习迎考这样的夜晚,我只能在沙发扶手上编选稿件,抑或伏在床沿上“爬格子”,几乎要到半夜才拥有书桌的使用权。前年,我曾对女儿说,有了新房子,或者她考进中学,这张书桌就归她使用。女儿为此高兴了好几天。其实,我真心舍不得离开这张装饰面已剥落、有些伤残的书桌。现在新居是有了,女儿也进了中学,可我与这张书桌的情缘已尽,孤灯案前,不是个滋味。但想到如今女儿能给予这张书桌的理解,我又深感欣慰。 我曾经在一位朋友家的客厅里,看到一张用料考究、款式新颖的书桌。宽大的桌面上,除了文房四宝之外,还有几件漂亮的工艺品。主人在一旁介绍说:“桌上这些玩艺儿,弄到手可真不容易,花了好几万哩。”说实在的,我很羡慕他拥有的这张豪华书桌。不过,不知怎的,我想到的却是有的人匍伏在小茶几上做学问,有的人在脑海里苦吟成诗,有的人在膝盖上写就大作…… 其实,书桌大小新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伏案于书桌,而沉淀下的那一份特有的文化氛围。 (原载于《中国文化报》1994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