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的分类及知青经费补贴
「上山下乡」只是一个笼统地说法,事实上,知青的去向有好几种,按照大的去向也就可划分为如下几种不同类型的知青。
(1)下乡插队知青——即散布各地农村,插队落户的知青。这是知青世代中人数最多者。下乡插队知青虽然文革前就有,如侯隽,1964-65年间各地也有小规模下乡插队,但大规模下乡插队还是在文革。总的来说,下乡插队知青一般是以小组(几人到十几二十多人)为单位到生产队,组成知青集体户;也有几十个人一起到一个村子,组成类似青年队的集体大户。在集体户中,知青干活挣的工分所得归自己,口粮等实物收入则归集体户,共同生活,轮流做家务(包括照料集体户的自留菜地与家禽牲畜)。也有少数分散住到农民家庭,特别是早期下乡者或者同一集体户的知青同伴多数离开后所剩余者。
由于中国农村大多贫穷落后,所以下乡插队知青的生活一般都比较艰难困苦,问题也比较多,如打架、盗窃、抽烟、酗酒等。跟当地农民的关系有好的也有很不好的,有欺负农民的,也有被当地人(尤其是干部)欺负的;如在争取离开农村的问题上,下乡插队知青往往又被当地人所操控,女知青也往往因此而受凌辱。
出身自下乡插队知青的作家,虽然没有出身兵团知青的作家那么突出,但由于跟乡村、农民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有机会接触、浸濡、探索更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文革后新时期寻根文学的产生与发展大多就是下乡插队知青作家所引领。具有颠覆性的后知青文学也大多出自下乡插队(尤其是后期下乡插队)的知青作家。
(2)兵团知青——兵团即各地生产建设兵团(及农建师),以农垦戍边为主要职责,属于准军事单位。有较为严格的征选标准,虽然没有徽章却能分发军服装备,少数人还能配备武器,在崇尚集体主义、英雄主义的年代,这对年轻人无疑是致命的诱惑力。1960年代初,上海等城市已组织青年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但到了文革,才有大规模城市知青奔赴各地生产建设兵团。
兵团的集体化管理(包括生产、生活与思想)以及薪酬津贴、口粮配给、公费医疗等福利制度,使兵团知青的生活比插队知青优越许多。但在个人人身自由上,却远不及插队知青,如不能随时离开兵团外出,没有招工机会,基本上属于被动扎根势态。因此,到了后期,特别是某些地方(如云南)兵团转农场(准军事的光环消失)后,原本就长期存在的各种矛盾进一步恶化,如打群架、与地方农民的冲突、知青中的生活贫困或颓废、干部欺负凌辱知青(尤其是女知青)等问题丛生。
或许是兵团群体生活的戏剧性及冲突性使然,有轰动效应的知青作品与有成就的知青作家(尤其是早期)大多出自兵团知青,如梁晓声的《今夜有暴风雪》、邓贤的《中国知青梦》等。
(3)农林场知青——政府有组织地将初高中毕业生整批地安排到国营农林场,这样的知青则可称为农林场知青;有的农林业部门则将本系统学校的毕业生安置在本系统的农林场,亦可视为特殊的农林场知青。除了没有准军事的色彩与光环,农林场知青与兵团知青大体相同;不同的是,兵团所在地大多在边疆,自然环境条件较为艰苦,一般的农林场分散在内地,自然环境条件相对要好些。然而,没有准军事的色彩与光环,在当时以及后来,却也往往使农林场知青不像兵团知青那么具有较为强烈的荣誉感及凝聚力。或许是如此,反映农林场(不包括由兵团转农林场)知青生活的作品并不多见。
(4)回乡插队知青——指城镇户籍的初高中毕业生,返回农村原籍插队落户,但不包括农业户籍的农村回乡知青。在招工、招生、征兵机会方面,回乡插队知青跟下乡插队知青相同。早年的知青典型之一邢燕子就是回乡插队知青(另两位典型侯隽是插队知青,董加耕则是农村回乡知青),文革时期,回乡插队知青人数大大少于前述三类知青,主要原因是「集体主义」观念使然。然而,由于地缘及人缘关系,他们在招工、招生、征兵方面的机会,却相对比下乡插队知青要多些。
回乡插队知青基本上是落户到原籍农村的亲戚家中,或者是单独成户(除非同时几人一起回乡),因此就没有下乡插队知青集体户的生活体验,相对来说,他们的生活显得比较单调平淡。或许也正因如此,日后知青文学创作中,极少看到回乡插队知青的身影。如散文家赵丽宏(1951-)是知青作家群中少见的回乡插队知青,但其大量的作品中,反映知青生活的却也不多。
(5)「干校知青」——一些中央及地方机关的干部子女,被安置到父母所属的五七干校,被称为「干校知青」,似乎不属于国家政策统一规划,而是有关单位自行规划;后来有的「干校知青」转到生产建设兵团,也有招工离开的;在干校时期,不象其他知青那样有安置费等补贴,但文革后经过争取也获算工龄。
(6)「随户知青」——文革前至六十年代末,不少地方动员城镇居民全户一起下放插队(包括回原籍),即所谓「成户下乡」。这些随家庭下乡青少年或可称为「随户知青」。这些青少年有原迁城镇和所在学校证明,经接收县知青办公室批准后,按下乡知识青年对待;但除了安置费少于下乡插队知青外(见下),招工、招生等,也往往被排挤在外。然文革后经落实政策,还是获得承认工龄。如下乡时不满十六周岁,在其农村自然成长满十六岁后,参加农业劳动,后经落实政策返城参加工作的,其工龄可从满十六周岁后参加农业劳动的时间算起,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倘若是黑五类子女,在安置补贴以及招工、招生、征兵方面就无法获得与下乡知青同等待遇,不过文革后回城参加工作的工龄倒是按政策改正从回乡起计算的。
(7)关于知青经费补贴——下乡插队知青,国家规定拨给安置费,主要用于修建住房,购置必要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以及下乡青年的单程路费、行李运费和第一年的生活困难补助。具体的费用,各地有所出入,大体情况如下:1973年前,单身下乡插队者平均安置费二百三十元至二百五十元(人民币,下同),成户下乡者一百三十元至一百五十元;1973年调整为单身下乡插队者平均四百八十元至五百元(1973年调整不见提成户下乡,大概那时成户下乡政策不再执行),到内蒙古、新疆等牧区的,每人七百元。回乡插队知青投亲靠友者安置费平均五十元,独立成户者按照下乡插队知青计(平均四百八十元至五百元)。
安置费的开支范围(按五百元计)大致是:建房补助费二百三十元,生活补助费一百七十元,农具、家具、炊具补助费五十元,学习材料费十元,医药费十元,动员费三十元。到生产建设兵团和林农场插队安置费一般为四百元。插队(包括下乡与回乡)知青的口粮,在下乡第一季度由当地粮管部门供应,第二季度开始,由生产队按社员口粮标准供应。食油,当季按居民标准供应,第二季度开始按农村标准供应。吃菜,由当地社、队分给每人自留地一至二分,供知青种菜。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营农、林、牧、渔场等单位的知识青年,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粮油标准待遇。大多数知青(尤其是插队知青)在经济上是无法自立的,必须不同程度地依靠家人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