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予民 发表于 2014-2-23 08:51:13

令人震惊、吓人到怪

本帖最后由 石予民 于 2014-2-23 09:22 编辑

    1951年毛主席来电报,说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要捕杀有罪恶的反革命分子3000人,市委副秘书长景晓村把电报给我看了,我们都很震骇。怎么了,镇反杀人还有指标啊。(摘自2014年第2期《炎黄春秋》《王征明谈饶漱石与扬帆》)
    王征明1923年4月出生于江苏徐州,1938年1月1日,不到15岁参加八路军学兵队。1943年王征明任新四军军部参谋处副科长,负责保卫军部情报业务。1949年5月,王征明率人先入上海,会晤国民党警察局代理局长陆大公,交代陆为我接管国民党上海警察局作好准备。先后任上海市公安局社会处办公室主任、政保处副处长、处长,并兼上海市委保卫工作委员会秘书长。1953年王征明调公安部二局任职。1954年4月5日,曾是扬帆助手的王征明被秘密逮捕,被指控执行潘、扬指示,利用“以特反特”来“包庇特务、反革命分子”。先后两次入狱,在牢中度过了13年多。由于悲愤,狱中曾两次精神分裂。
    潘汉年、扬帆冤案平反后,1983年公安部为王征明作出了最后的复查结论。王征明回到上海后,任市委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调任市公安局咨询委员会委员,年底以正局级级别离休。
   王征明的回忆引用杨尚昆遗著《追忆领袖战友同志》的文字:“从1955年5月到1957年底,公安部根据中央指示,成立饶潘扬专案组,下分三个小专案组,对他们进行长时间的侦讯,虽然几经内查外调,没有查出他们是内奸的确切证据,也没有发现新的问题......但在侦讯结束后,公安部写给中央的报告中,仍然断言这三个人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集团。”
      王征明老人说,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均为党内的高级知识分子,有的是政治理论家,有的是文化人,他们对问题往往持有自己独立的见解,是否因此遭忌,硬要把他们捆绑在一起,诬为是一个“反革命集团”呢?
   

老土豆 发表于 2014-2-23 12:03:48


政治运动中的“数目字管理”
http://epaper.qingdaonews.com/html/lnshb/20100226/lnshb39213.html

    邓小平曾说:“对‘左’的错误思想不能忽略,它的根子很深。 ”这是得到历史事实证明的经验之谈。
    杨奎松的新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一书记载了我党在建政过程中多次、反复执行的左倾路线和政策,这种现象出现在每一个重要的阶段和运动中,其特征是并非没有正确的、平和的认识,但在争论中,总是“左”的倾向占上风,总是要发展到乱子大了,完全搞不下去了才来纠偏。
土改中的8%
       抗战胜利后,面临农民的土地要求,中共中央于1946年下达了关于土地改革的“五四指示”。考虑到中国广大人民的觉悟水平、外界观感和统战需要,“五四指示”并不主张没收地主土地和彻底平分土地,而是提倡通过 “佃权交换”、“清偿负欠”等有偿形式迫使地主自愿出卖土地,而且要对恶霸地主和中小地主作出区分。但这种比较平和的政策很快就变成“要在政治上打垮地主,教育农民同地主撕破脸斗争”,用斗争、没收财产、扫地出门、逮捕、吊打、处决的方式对待地主、富农,甚至中农,以及出身于地主家庭的党员干部。结果,在1947年的暴力土改中,被消灭的地主、富农加上一部分中农共有25万人。
    在土改运动中,许多地方拘泥于毛泽东关于 “地主、富农占农村总人口的8%”这一论断。其实,8%这个比例是毛泽东以前在江西做调查确定的,只有一个地方的地富比例是这样,其他地方的比例是在4%—6%。而在1947年土改时,老解放区的地富比例比一般地方低很多,通常为2.4%,在老解放区仍按8%指标划成分,明显地造成了扩大化。
    在建国后土改和划剥削阶级成分时,并没有把握剥削形式和剥削量等具体标准,而是严格控制8%—10%的量化规定。不少地主富农的帽子其实是由当地的比例数,而非由剥削不剥削或剥削量多少来决定的。
“镇反”副作用
    1950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发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刚开始时,毛泽东强调要注意政策,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要争取民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支持,工作的重心是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奋斗。但紧接着爆发朝鲜战争,毛泽东马上改变看法,认为这是镇压反革命的千载难逢的时机,主张“大杀几批”。刘少奇解释说,抗美援朝的锣鼓一旦敲响,就会响得很厉害,镇反的锣鼓声就不大听得见,就好搞了。
    为了达到放开手脚大杀的目的,政务院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否认“已遂”、“未遂”概念,忽视“意图”和“现行”的差别,使得对“反革命罪”的解释和定性随意、宽泛,并用含混不清的“恶霸”和“民愤极大”的概念来判处死刑。在此过程中采取大规模逮捕和群众性公审以及大批枪决的做法来达到震撼性效果。这种一泻千里的狂潮既产生了彻底打击反革命的结果,也产生了扩大化、滥捕滥杀的副作用。
    当时也提出了应杀人犯的比例数,即一般城市杀人至少应达到当地人口总数的0.5‰,敌情严重的地区可以达到1‰。有很多地方没有达到0.5‰至1‰的杀人比例,只能不讲证据,滥捕滥杀,勉强凑数,或者追求突破指标。其结果是,整个镇反运动全国共杀71.2万人,达到总人口数的1.24‰,大大高于毛泽东原定的比例。
从三反到反右
    在镇反、土地改革运动和朝鲜战争期间,又发动了“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这场运动是必要的,因为党员干部中的腐败苗头已经明显,而且发展势头很猛。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地、各单位竞相争取打“老虎”(即贪污犯)的高数字,相互攀比、层层加码,搞打、骂、捆、冻,车轮战、上肉刑,只要数字,不管证据。最后的统计数据表明,“三反”运动中全国打出1000万元(旧币)以上贪污分子29.2万人,经甄别减少65%。
    这种政治运动中要满足某个百分比指标的概念几成通例,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有体现。 1957年“反右”斗争中最荒谬的事情,是上级规定了每个单位的右派分子须占单位总人数的5%,没有达到这个指标,就要拿单位负责人是问,以至于有的单位党支部书记自愿或不自愿地把自己加上去以便达标。



颜逸卿 发表于 2014-2-25 21:25:47

    一出清君侧悲剧,一则醒世间恒言。

石予民 发表于 2014-2-25 22:07:58

老土豆 发表于 2014-2-23 1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979年在牡丹江上学时听吴祖光谈他当右派的经历,单位里右派人数未达标,领导找吴祖光谈话,让他委屈一下。吴听了领导的话,戴上了右派帽子,凑个数,没想到后来那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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